2015年5月16日上午,龙卫球教授应邀赴武汉出席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的“法治的理论与实践”论坛。此次会议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高校社会科学》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举办。会议邀请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澳门十大网赌官网、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一批著名学者和知名青年学者担任主评人和报告人,就中国法治中的现实命题进行交流。龙卫球教授应邀担任了第二单元的主评人,就三位学者报告进行了精彩评论。
5月16日下午,龙卫球教授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十大正规网赌游戏之邀在文泓楼四楼会议室专门就“民法典编纂的若干问题”做了学术专场报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十大正规网赌游戏副经理麻昌华教授担任讲座主持人,副经理张红教授等列席报告现场。
龙卫球教授围绕“编纂民法典”展开讲演。他从“编纂民法典”这一当下民法学界热议的话题切入,深入浅出的解读了民法典编纂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谈到中国现在是否需要编纂民法典时,他指出,在当代虽有人提出去民法典的观点,但不可否认的是,编纂一部民法典在中国意味着一场革命式的民商法发展,意味着对过去民商法时代的大超越。对于民法典编纂在我国当下时机是否已经成熟时,他从我国历次民法典编纂均以“失败”告终中总结出原因,即民法典能不能成功编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治条件。他认为,法治政治家是推动民法典编纂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针对编纂民法典的路径,龙卫球教授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观点,即采用“通则加模块”式,而不是以往多数学者提出的“总则加分则”式。他表示,“总则+分则”模式已经过时。在我国历史上,民法典的制定多次中断,有各方面的原因,但也包含了这种形式追求本身的不合时宜。1986年《民法通则》制定,意味着中国当代民事立法特殊系统化的一个开始。《通则》本身集聚了一种关于当代民法系统化的新智慧,出人意料地对于急剧现代化的时代规范具有很好的形式适应性,其形式价值远高于那种以绝对理性主义、形式主义为过分追求的所谓“提取公因式”的总则体制,本身是中国民法学者的一种意想不到的历史性创造。此外,采用“民法典-通则篇”作为统领方式,也有利于表达对三十年来我国民商法发展历史的尊重,有利于体现民商法三十年一以贯之而发展的稳定性。他还以《民法通则》第一条为例,说明《民法通则》有许多值得保留和借鉴的地方,强调民法制定不仅要以宪法为依据,更要以实际情况为依据。他最后总结,“通则体制”的制定方式,符合当下开放式立法的时代要求,其规范体现为体制式的,是指导式和发散式的。
在最后谈到的怎么编纂民法典的问题上,龙卫球教授指出,我国编纂民法典任重而道远。“进行民法典编纂应以民商经济法的大视角去研究如何制定,并要做大量的比较法研究,要做大量的实践归纳和分析。”龙卫球如是表示。 在讲座结尾的交流互动环节中,龙卫球细致地回答了大家提出的有关民法典制定中如何规定主体及如何改革法律行为制度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