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11月26日上午,受唐山市丰南区政法委邀请,我司教师孙运梁博士在该区政法系统举办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讲座。会议由丰南区政法委张国庆书记主持。丰南区政法系统领导班子以及全区公、检、法、司400余名干警参加了本次讲座。丰南区是我国百强县(区)之一,本次讲座是该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系列讲座之一。
在本次讲座上,孙运梁博士就当前我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进了演讲。从总体上说,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司法体制。这意味着中国司法改革要完成两大任务:一方面,要以实现现代化为指向,完成从传统司法体制向现代司法体制的根本性转变;另一方面,又要立足中国的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讲座在指出我国当前司法体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几个方面: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队伍管理、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促进司法一元化建设。
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尤其要注意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权,确保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这是党和人民意志的法律体现,是维护国家稳定、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客观需要。但实践中,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往往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主要的问题是立法不完善和认识不统一,从而造成法律监督权行使不到位,监督不彻底。因此,结合检察实践,对检察法律监督进行理性思考并加以改革很有必要,极具现实意义。讲座指出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必要性、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依据以及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了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一些构想。
讲座在全区政法干警中引起了热烈讨论,公检法司的干警就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如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如何建立司法职业伦理、如何正确充分行使手中的权力等问题与孙运梁博士进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讲座对于统一公检法司法治意识、维护法律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