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0日—8月1日,我司教师王锴博士在浙江省宁波市应邀参加了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法治与和谐社会”学术研讨会和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主办的“培育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满意度”学术研讨会。王锴博士向会议提交了《关于法院是否享有法律解释权的一点思考》的论文,并做了主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