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委托,十大正规网赌游戏于11月10日举办“《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研讨会”,对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展开集中讨论并征集意见。本次会议由十大正规网赌游戏、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法治战略与管理重点实验室、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研究基地、“网络法前沿”编辑部联合主办,来自国家法官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澳门十大网赌官网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二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的开幕式由澳门十大网赌官网法公司党委书记、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周友军教授主持。十大正规网赌游戏暨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经理龙卫球教授、国家法官学院吴光荣教授分别致开幕辞。龙卫球教授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指出司法解释应坚持“实践性和重大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清晰性和完整性”三个立足点。吴光荣教授对本次研讨会的主办方表示了感谢,并介绍了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与重要意义。吴光荣教授指出,司法解释的定位在于以问题为导向,解决实践中的重大问题,要避免大而全的司法解释,希望各位学者畅所欲言,充分展开讨论,形成细致、完善的意见。
(照片为:韩世远、苏号朋、朱广新、刘家安、常鹏翱、汪洋)
本次研讨会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的主题为“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由澳门十大网赌官网法公司党委书记周友军教授主持。清华大学十大正规网赌游戏韩世远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十大正规网赌游戏苏号朋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副主任朱广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十大正规网赌游戏民法研究所所长刘家安教授、北京大学十大正规网赌游戏常鹏翱教授、清华大学十大正规网赌游戏汪洋副教授等与会专家学者就合同订立中的第三人责任、合同成立与合同内容、预约合同的认定、违反预约合同的认定、违反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等具体条款发表意见并展开深入的讨论。
在本环节,清华大学十大正规网赌游戏韩世远教授首先指出,《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6条存在体系位置不对、责任性质不明和构成要件模糊等问题。具体而言,第一,在体系上,《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6条系针对《民法典》总则编第149条、第150条的解释,而非对《民法典》第500条的解释。将该条置于合同编司法解释中会造成体系上的瑕疵。第二,在责任性质上,《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6条的表述是“参照”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如此便容易滋生争议。因为既然“参照”,就说明该条并非缔约过失,其性质便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第三,在构成要件上,该条并未规定第三人所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在操作上存在泛化或滥用的风险。此外,韩世远教授还指出,该条在比较法上缺乏有力支撑,其合理性仍有进一步的讨论空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苏号朋教授对《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1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10条和第11条进行了评论。苏号朋教授提出了如下观点:第一,该征求意见稿第1条所采的“常人”表述存在问题。在相当一部分行业里,譬如建设工程、金融和技术类合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对此类合同中专业术语的理解能否采“常人”标准进行判断,这是一个问题。若坚持以常人的标准作为一般合同解释的基础,那么对于专业术语的解释在此处还应进行特别强调。第二,该征求意见稿第3条目前的表达较为复杂,应进行简化。只要当事人就合同主体、标的及数量达成合意,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认定合同成立。这样也许更为合理。第三,该征求意见稿第5条没有必要将第1款和第2款进行区分,可以把缔约机会的丧失作统一安排。并且,第5条第1款涵盖了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况,费用已经不仅是“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还需要包含合同实际履行所产生的费用。此处似乎考虑不周。第四,该征求意见稿第6条在体系上已经超出合同编的范畴,且与《民法典》第157条难以衔接。这将会导致该条责任性质不明。第五,该征求意见稿第7条第2款陷入了思维定式。不能固化地认为,以认购书、订购书、议定书为名的合同文件,就当然地是预约合同。一份合同的命名方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内容。因此,对于第7条第2款,仅需要强调达到相应条件后合同成立即可,不需要涉及预约和本约的概念。第六,该征求意见稿第10条有必要对《民法典》第496条中的“重大利害关系”进行进一步解释。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地方,但该征求意见稿并没有完成这项工作。第七,该征求意见稿第11条还应该考虑以手写体方式存在的格式条款的问题。在实践中,有部分当事人故意以手写的方式撰写格式条款,或仅仅通过电子版合同进行签订,这些都不应影响格式条款的认定。此外,苏号朋教授还认为,应当在合同编司法解释中补充规定合同当事人的认定问题。因为这在实践中非常重要,一些合同纠纷案件中责任主体的认定存在争议。譬如以单位或家庭等集体形式订立合同的情况下,由何者承担违约责任存在争议,有必要在司法解释中进一步明确。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副主任朱广新教授认为,评判司法解释应从理论、体系和实践三个维度展开,即“理论上站得住”“体系上说得通”“实践中用得上”。基于这一出发点,朱广新教授认为《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3条、第5条、第7条、第8条和第9条均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具体而言,第一,《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3条第2款的必要性值得怀疑。该征求意见稿第3条第1款,已经就合同成立后非必要条款的补充解释作出了规定,并且关联《民法典》第510条和511条,这就足以解决问题,第3条第2款的设置并无必要。第二,《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5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也较为模糊,并没有起到界定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的作用。首先,该征求意见稿第5条第1款相较于《民法典》第157条而言,增加了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但在最核心的法律效果部分,却并未比《民法典》第157条更清晰。换言之,该条没有起到“司法解释”的作用。其次,该征求意见稿第5条第2款无法很好地与《民法典》第500条衔接,亦无法起到细化解释的作用。就缔约过失的行为而言,《民法典》第500条规定了三种具体情形:一是“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是“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是“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三种情况作为兜底条款。但该征求意见稿第5条第2款仅规定了第一种和第三种行为,唯独遗漏第二种“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这不利于《民法典》第500条的实施。此外,该征求意见稿第5条第2款中“假借合同恶意磋商”的情形也有必要进一步类型化规定。第三,《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7条存在逻辑上的缺漏。该条名为预约合同的认定,其目的在于界定预约成立与否。其第1款已经对预约合同的成立进行了解释,那么从文义上来看,第2款应就预约不成立而本约成立的情形加以规定。但该条第2款径直规定“应当认定本约合同成立”,在逻辑上并不通顺,且与该征求意见第3条有重复之嫌。第四,《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8条亦存在模糊的问题。该条第1款所提出的“正当理由”属典型的不确定性概念,在司法实践中亦会造成不确定性的产生,建议将“正当理由”以诚实信用原则予以代替。第五,《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9条第3款可能与其他条文存在冲突。该条第3款中“如本约之规定”的表述有必要进一步阐释,同时也与该征求意见稿第7条第2款存在冲突。
中国政法大学刘家安教授对《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1条、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9条进行了评论。刘家安教授认为,第一,该征求意见稿第1条第1款中“常人”的表述并无必要,同时第2款的但书应当去掉。因为我国民法采民商合一的体例,在商事交往的特殊领域存在很多交易惯例,采“常人”的判断标准并不全面。同时,第2款中的但书会影响阅读,有画蛇添足之嫌。第二,该征求意见稿第3条对合同“常素”的列举并不合理。从当前交易习惯来看,除了主体、标的,很多合同甚至没有对价格的约定。究竟应具备哪几项内容才能认定合同成立,实践中并无统一的观点。如果一定要列举的话,合同中包含主体、标的两项足矣,数量、价格等并无必要。第三,该征求意见稿第4条中的“订立”应改为“签订”,因为通过竞价的方式都可以认为是合同订立的过程,唯有采“签订”才能体现出缔约环节上的差异。第四,该征求意见稿第5条与《民法典》的衔接存在问题。在体系上,不应当将对《民法典》第500条的解释与第157条联系起来,至少在重大误解的情形下,没有必要特别强调过错的问题。第五,该征求意见稿第6条第2款建议删除。该条款规定的是专家责任的情形,但第三方究竟是有偿还是无偿,该款没有明确,为避免滋生疑义,建议删除。第六,该征求意见稿第7条第1款最后一句建议删除,有画蛇添足之感,同时,如前朱广新教授所述,第7条第2款亦存在逻辑上的问题。第七,该征求意见稿第8条中的“正当理由”需要进一步明确,当前规定过于模糊。第八,第9条第3款略显激进,一方面规定预约,另一方面又提到本约的履约责任,有失合理。
北京大学十大正规网赌游戏常鹏翱教授认为,《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1条、第3条、第5条、第9条和第10条均存在一定问题。常鹏翱教授指出,第一,该征求意见稿第1条不应用“常人”这样的表述,不太符合目前交易的实际需求。第二,该征求意见稿第3条第2款在与《民法典》第510、511条的衔接上存在问题,正如前几位老师所提及。第三,该征求意见稿第5条与《民法典》第500条、第157条的衔接上存在体系错位的问题,其正当性有必要进一步探讨。第四,该征求意见稿第10条对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规定也存在不足。该条提到的“通过勾选、弹窗等特别方式”,与提醒义务的完全履行存在一定的落差。因此,将“勾选、弹窗等特别方式”改成“合理的方式”,更为恰当。此外,该征求意见稿第9条第3款应当删除,常鹏翱教授对前面几位老师的意见表示赞同。
清华大学汪洋副教授对《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3条、第5条、第6条、第7条和第9条提出了意见。汪洋副教授指出,第一,该征求意见稿第3条将影响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交由法官进行判断,这可能会侵害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第二,该征求意见稿第5条第2款并没有提及《民法典》第500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这一行为,会引起法律适用上的困惑。第三,该征求意见稿第6条第3款并没有阐明责任的承担,即究竟是连带、补充还是其他责任,由此还会进一步滋生相对人是否享有追偿权的问题。第四,该征求意见稿第7条第1款最后一句“当事人约定该文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这一表述存在疑义,其与完全无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是否有区别?同时,如前面几位老师所说,该条第2款确实存在逻辑上的问题。第五,该征求意见稿第9条第3款中,“当事人请求按照如本约合同成立并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计算违反预约合同的损失赔偿额的”,该条款的表述似乎过于繁复,希望可以得到进一步的优化。
十大正规网赌游戏周友军教授认为,考虑到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后续还会进一步推进,因此,本司法解释应当在名称中标明“司法解释(一)”。本司法解释在起草时,对既有的《合同法司法解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继受较多,而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中新增规则的解释相对较少。如果经过充分调研,达成共识,也可以对民法典通则编中新增规则进行解释,如身份协议的准用、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选择之债的履行、连带债权债务的规则等。另外,从整个制度构建的角度来看,将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纳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予以规范更为妥当。毕竟侵权责任编对于责任构成、减轻与免除责任的事由、责任的具体承担等都有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果把本条认定为缔约过失,就要适用缔约过失责任,但是有关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非常简单,不利于这条的适用。
十大正规网赌游戏王天凡副教授认为,第一,《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1条第2款应予删除。原因在于,从意思表示解释的角度而言,不应将可能影响条款效力这个问题放入意思表示解释,因为一般来说意思表示的解释,只解决确定当事人的意思到底是什么的问题,然后判断到底有没有达成合意,这都是在事实查明的层面。所以如果说要介入到效力这个领域,就已经不再是解释的问题了。第二,《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10条第1款也不尽合理。单纯“勾选、弹窗”这一方式并不能被认为尽到了充分提示义务,因为可能存在尽管有弹窗,但相对方可能根本没有点开或者在点开的文本中没有妥当的提示的情况。
十大正规网赌游戏张家骥副教授认为,将《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1条第3款“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表述,改为“对合同条款有两种及以上解释”或“对合同条款有一种以上解释”更为严谨、恰当。
十大正规网赌游戏民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雷震文助理教授认为,考虑到与《民法典总则编》第2条相关表述和价值立场的一致性,应当在本解释第2条加入关于“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第5条第3款中关于机会损失证明问题,侧重点除机会可能性的存在及其减损情况外,更重要是机会减损所对应的财产利益损失情况,因此,建议将证明责任的表述改为“应当对其他缔约机会的减损及由此造成的财产利益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第9条第3款关于预约违约按本约违约计算的适用前提的列举过细,甚至远超第3条所规定的认定合同成立的标准,应该结合实际情况作出适当的删减。另外,作为对合同编通则规定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应在“一般规定”部分的解释中增加关于《民法典》第468条规定的解释,为各级法院关于“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提供一个较为明确的指引。
十大正规网赌游戏民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琦助理教授认为认为,《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公布后,社会上有一种意见认为,条文篇幅普遍很长,尤其是和作为被解释对象的《民法典》有关条文相比,显得不合比例。但是,条文长短并无一定之规。从比较法上看,《德国民法典》最早的条文也非常简短,典型例子是《德国民法典》总则编部分从生效时就存在的“祖传”条文,其中超过三段话的都不多。但是近年来《德国民法典》修改所加入的新条文也呈现出越来越长的趋势,尤其是为了转换欧盟指令而制定的条文,动辄十几段话。背后的原因是,现代社会的复杂性远远超过19世纪,这也要求法律规范的含量有相应增长。另外,从实务界需求来看,司法解释是帮助法官适用法律进行裁判的,现实中法官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法官对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期待是尽可能的详细、易懂以及便于操作。所以现在的条文,站在学者角度嫌其长,但是站在实务工作者角度,可能又嫌其短了。
在本环节最后,十大正规网赌游戏龙卫球教授对前述专家学者的观点进行总结,并提出补充。龙卫球教授指出,第一,该征求意见稿第1条中“常人”的表述要慎用。因为我国采“民商合一”的体例,有很多专业化的商事交易场景,需要在判断标准上作出区别。第二,合同编解释还应慎重对待合同解释的问题。在美国,合同解释可以作为独立的案由,并且实践中有25%的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合同解释就可以得到解决。在这一过程中,并无价值判断的存在。而在我国民法实践中,合同解释并非一个独立的案由,并且在审判的过程中会存在价值判断。很多时候,合同解释完以后,接下来就是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因此,既然征求意见稿第1条第2款提到了合同解释的问题,那么就应该进一步明确,合同解释能否作为一个独立的案由?合同的解释权应归法官还是当事人?这些都需要进行考虑。第三,合同编司法解释还应处理好预约合同和不完全合同之间的关系。在英美法上,不完全合同也可以是一个成立的合同,那么其与预约合同之间是什么关系?这就需要进一步确定。同样的问题也体现在我国民法上。在该征求意见稿第7条的规定上,可以好好研究一下国际商事通则的一些新发展。
第二单元的主题为“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主持人为十大正规网赌游戏民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丁海俊副教授。与会学者继续就批准生效合同的法律适用、备案合同或者已批准合同的效力、阴阳合同与合同变更的效力认定、名实不符与合同效力、违反强制性规定但应适用具体规定的情形、违反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违反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合同效力、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职务代理与合同效力、价款返还及其利息计算、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救济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意见交换。
在本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副主任朱广新教授首先指出《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12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8条、第19条、第20条、第21条、第24条、第27条、第33条等条文中存在的问题。第一,第12条第2款中“对方请求解除合同”的表述存在问题。一方面,该款不存在对构成要件的描述性规定,径直规定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在条文设计上并不合理。另一方面,该款使用“解除”的表述也并不合理。根据合同法原理,合同的解除一般以合同有效为前提,而此处合同尚待审批而生效,用“解除”并不合适。对于已经具有形式拘束力,但并未确定生效的合同,采“撤销”的表述更为妥适。第二,第12条第2款将当事人拒绝履行报批义务的责任定性为违约责任,这样的做法也值得怀疑。此阶段合同并没有生效,民法的保护方式应为缔约过失责任,具体体现为损害赔偿,而非违约责任。第三,该征求意见稿第14条将阴阳合同效力判定问题、合同报批生效问题和合同变更问题杂糅。首先,该条文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是阴阳合同效力的问题,第3款规定的是合同变更的问题,两者不应置于同一条文中。其次,第14条第1款也不应将阴阳合同效力和合同报批生效两个问题混合规定。第四,该征求意见稿第15条可能会对私法自治造成较大的冲击。该条第1款第2句规定,“当事人主张的权利义务关系与根据合同内容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应当结合缔约背景、交易目的、交易结构、履行行为以及当事人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标的等事实认定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问题在于,当事人凭什么超脱合同的约定另行主张权利义务?法院为何又能依据缔约背景、交易目的、交易结构等等另行认定合同的内容?这无疑会对私法自治造成冲击。第五,该征求意见稿第18条最后一句,“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合同不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中的“可以”是否应该考虑更换为“应当”?此处需再行斟酌。第六,该征求意见稿第19条第2款存在语病问题,调整为“违反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导致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将合同置于句子后面,更加妥当。第七,该征求意见稿第20条存在体系定位不清和构成要件模糊的问题。首先,该第20条对应《民法典》哪条规定,并未清晰体现。其次,其第2款径直规定了受让人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的法律后果,缺少前置性描述,可能会导致其适用上的不确定。第八,该征求意见稿第21条的逻辑与《民法典》相悖。结合《民法典》第170条、第171条的规定来看,越权代表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有效,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该征求意见稿第21条的规定显然与此相反。第九,该征求意见稿第24条亦无法很好地与《民法典》的规定衔接。首先,从法律行为的效力判断来讲,首先要根据《民法典》第154条判断其效力问题,再考虑相应的法律后果能否归属于法人。若不能归属,再进一步根据《民法典》第171条第4款的规定考虑责任的承担问题。其次,该征求意见稿第24条第2款完全关涉司法操作,是法院在具体审判中需要考虑的问题,本款可以不作规定。第十,该征求意见稿第27条在表述上需要调整。首先,第1款最后一句“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删除,既然当事人已经另有约定,该条当然无需发挥作用。其次,第1款中“开具发票、提供证明文件等非主要义务”改成“等义务”即可,并无区分主要义务和非主要义务的必要,以便为后续法律解释留下空间。第十一,该征求意见稿第33条在表述上也存在问题。该条“因政策调整或市场供求关系异常变动导致价格发生……涨跌”的表述过于宽泛,需要更加具体。此外,此处也不应使用“常人”的概念。
与谈过程中,清华大学十大正规网赌游戏韩世远教授、汪洋副教授、北京大学十大正规网赌游戏常鹏翱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家安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十大正规网赌游戏苏号朋教授、十大正规网赌游戏龙卫球教授、王天凡副教授、赵精武副教授、雷震文助理教授等基本同意朱广新教授的观点,并分别进行了细化补充发言。
韩世远教授指出,该征求意见稿第15条的规定是危险的,如何认定“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容易引起意思表示解释主观解释主义和客观解释主义的分歧;第24条第2款中“的事实”这一表述应该删除,容易引起恶意串通客观说和主观说的争论。
汪洋副教授指出,该征求意见稿第14条第3款的体系位置需要进一步考量。该条是否应置于征求意见稿第1条关于合同解释的部分值得斟酌。此外,在对多个合同进行解释时,也未必要按照成立的先后顺序,更需要按照各个协议之间的联系、内在权利义务分配的完整性等进行整体解释。北京大学十大正规网赌游戏常鹏翱教授指出,该征求意见稿第20条在表述上需要进行优化,如其第3款中所言的“财产权利”是否对应所有权,应表述清楚;同时,其第4款应为“参照”前三款规定,而非“适用”。
中国政法大学刘家安教授指出,该征求意见稿第20条第1款中“没有所有权”的表述替换为“没有处分权”更加精准简洁;同时,第20条第3款也可删除,其实际上与《民法典》第157条内容重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十大正规网赌游戏苏号朋教授指出,该征求意见稿第15条的情况在实践中很常见,本质上是合同类型或合同性质认定的问题,将表述修改为“当事人在合同中使用的名称和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不一致的,根据当事人的实际约定确定合同类型”更为清楚。
十大正规网赌游戏龙卫球教授指出,该征求意见稿第14条第3款对多个合同内容的认定,还需考虑就同一交易在不同地点签订的问题,这到底是合同履行行为还是合同的变更,存在争议;第12条关于批准生效合同的法律适用,可能在跨国交易中面临障碍,因为不同国家的情况不同,当事人往往想把报批的不确定性风险转移给对方;第17条第2款第6项的“公序良俗”规定无法解决实践中的很多问题,譬如强行法对合同主体资质的限制。
十大正规网赌游戏周友军教授认为,第24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即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的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在比较法上一般认定为,此种恶意串通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所以,合同无效。本条第1款或许可以如此进行制度设计。另外,第28条规定的清偿型以物抵债,目前的征求意见稿将其设计为间接给付,具有优点,尤其是有利于债务人权益的保护。不过,本条最好强调,先通过意思表示解释的方式确定,究竟是债的更新、间接给付,还是代物清偿?如此才符合《民法典》确立的私法自治原则。征求意见稿第31条就第三人代为履行作出了规定,但是,最好明确,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债权人不得拒绝。另外,如果本司法解释可以就不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代为履行作出规定,则更好。
十大正规网赌游戏王天凡副教授认为,《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14条第3款、第15条第1款可以予以删除,或调整至第1条以后。因为这两款规定都是意思表示的解释问题,本身并没有特殊性,为了司法解释的简洁性考量,其实可以不写。或者,可以简略放在意思表示的解释规定后部。
十大正规网赌游戏雷震文助理教授认为,对《民法典》第170条关于“职务代理”解释的重点,应当集中在“职权范围”表象和相对人“善意”的认定,征求意见稿第21条的解释要点应当作适当调整,同时,也可以考虑将本条第2款的列举性规定,作为推定相对人非善意的标准。
第三单元的主题是“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由十大正规网赌游戏民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琦助理教授主持。与会专家学者就“合同的保全”中的代位权诉讼与仲裁协议、管辖协议、连环转让中的撤销权行使等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诉讼第三人、债权的多重转让、追偿权等疑难争议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副主任朱广新教授指出,第一,《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38条关于代位权诉讼与仲裁协议、管辖协议的规定,应采取第一种方案更为妥适。第二,第51条关于债权多重让与的规定应当删除,因为此为债权让与的基本原理,无须重申。
中国政法大学刘家安教授、十大正规网赌游戏丁海俊副教授、十大正规网赌游戏赵精武副教授认为,《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50条第2款和第3款应当删除,该条有将交易规则复杂化之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十大正规网赌游戏苏号朋教授指出,第一,《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49条第3款中“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后”的表述应删除,直接保留后文规定即可。第二,第50条第3款可以删除,但第2款具有一定的现实性,可以保留。
十大正规网赌游戏周友军教授认为,征求意见稿第33条第1款就情势变更制度的适用规定了两种情形“政策调整或者供求关系发生异常变动”,这可能会使得法官误以为,情势变更制度的适用范围仅有这两种情形。而理论上讨论较多的双方动机错误,究竟适用重大误解制度还是情势变更制度,立法上不明确。如果司法解释可以明确,则有利于法院的裁判。另外,征求意见稿第51条就债权的多重转让确立了规则,有利于裁判的统一。但是,在德国法系,第一个债权转让是有权处分,是有效的;而第二个债权转让是无权处分,是无效的。如果第二个受让人先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可以免责。如果从我国长期借鉴德国法的角度考虑,这个做法与我国整个法律体系更为兼容。
十大正规网赌游戏雷震文助理教授认为,征求意见稿第33条第1款将判断的重点(结果)放在“价格发生常人无法合理预见的涨跌,可能会对情势变更制度造成过度的限制,建议适当增加对情势变更导致后果的类型的不完全列举。
第四单元的主题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由北京科技创新研究基地副主任、十大正规网赌游戏民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赵精武副教授主持。与会学者就协商解除的法律适用、通知解除合同的审查、违约显著轻微时约定解除权行使的限制、撤诉后再次起诉解除时合同解除时间的认定、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抵充顺序、抵销权行使的效力等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副主任朱广新教授认为,《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55条第1款中的“合同目的”“显失公平”等表述为不确定性概念,有进一步明确的必要。北京大学十大正规网赌游戏常鹏翱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十大正规网赌游戏苏号朋教授等则同意第55条的规定,认为其在实践中确有重要意义。
十大正规网赌游戏雷震文助理教授认为,征求意见稿第63条第2款以“非违约方能够证明不进行替代交易将导致损失扩大”作为偏离市场价格的替代履行的合理性的判断标准略显模糊,可能会导致实践中滥用的风险,第63条第2款最后半句可以考虑改为“但是非违约方能够证明不进行替代交易将导致损失明显大于该替代交易价格的除外。”
研讨会闭幕式由十大正规网赌游戏民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雷震文助理教授主持,澳门十大网赌官网法公司党委书记、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周友军教授致闭幕辞。周友军教授对出席本次研讨会的专家学者表示感谢,其认为本次研讨会将会对司法解释正式出台提供充分的学理支撑。最后,研讨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闭幕。本次研讨会形成的建议稿经整理后将提交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以期为《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的顺利出台贡献智慧。
(通讯员:唐浩隆、杨艺、陆睿、陈浩林)